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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北京12月11日訊 記者王斌 簽訂合同本是司空見慣的事,但因為合作方的“特別身份”,這份合同頗顯不同尋常:11日上午,甲方海澱區維穩辦與乙方北京市百瑞律師事務所共同舉行法律服務簽約儀式。海澱區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區維穩辦主任王勇祿與北京市百瑞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管委會主任王益軍在《聘請法律顧問合同書》上簽字。
  合同書一開始寫明:“為了適應建設法治政府的需要,規範政府行為,促進政府部門工作的法治化、制度化,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記者註意到,合同中主要條款有,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的範圍、法律顧問的聘請、甲方的權利及義務、乙方的權利及義務、保密條款、顧問費及支付等。
  海澱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副區長劉長利指出,區維穩辦和百瑞律師事務所形成法律顧問關係,是十八屆四中全會後,區政府部門和專業律師事務所共同推進依法執政和建立法律服務體系的重要舉措。
  (原標題:維穩辦與律所簽顧問合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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