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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報訊(記者 王選輝)根據國務院日前發佈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該條例將於明天起正式實施。
  早在2008年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就討論並原則通過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配套推進。
  2014年,這一譽為“開啟全面深化改革元年”之年被寄予厚望。新年伊始,即有媒體在前瞻大事時表示,飽受爭議的養老金雙規制有望在今年破題。
  5月14日,國務院發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自7月1日起實施,其中明確,“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至此,養老金並軌終於有了實質性進展。相較2011年國務院法制辦發佈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而言,“終稿”減少了24條。
  據人社部提供的數據顯示,目前我國現有事業單位111萬個,事業編製3153萬人。
  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人才隊伍建設研究室主任劉霞接受《法制晚報》記者採訪時稱,《條例》只作出原則規定,要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具體落實到各個事業單位還需要一定技術準備時間。
  劉霞表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繳納社保是一個漸進過程,現在已經完成“制度並軌”,現在還需要一定時間的過渡。
  目前難點在於,已經在事業單位工作一定時間的“老人”和“中人”,如何改將涉及到他們的利益。比如,開始繳納社保前的工作年份該怎麼折算成現在的社保標準?如何計算?  (原標題:事業人員 或從7月起繳社保 目前難點在於“老人”和“中人” 將研究如何折算投保前工作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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